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《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财教〔2012〕342号)、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》(教财〔2014〕1号)和辽宁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辽教发〔2012〕240号)等文件有关要求,学校2017年下达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1名,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我院所有研究生导师评定,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为强二娇同学,获奖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8日-24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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